第4 部分 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合同管理 4 .1 岗位责任与授权批准制度 4 .1 .1 合同岗位责任制度 内控制度名称 合同岗位责任制度 执行部门 内控制度编号 监督部门 制度受控状态 生效日期 第1 章 总则 第1 条 目的 为对合同实施内部控制,确保合同的拟定、审批与执行分开,并互相制约与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2 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与合同管理有关的岗位及职责权限的设置
第2 章 岗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第3 条 合同业务岗位的设置 合同业务岗位至少应该包括法务部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业务经办人员、财物人员、合同协议档案管理员及印章管理人员七个岗位
第4 条 各岗位的主要职责 1 .法务部经理的主要职责 (1 )审核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3 )审核公司格式合同和各部门合同文本
(4 )审核公司合同台账和有关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文件
2 .各部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 )协助拟定主营业务格式合同
(2 )监督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3 )负责超出业务经办人员权限的合同谈判
(4 )草拟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合同文本内容
(5 )初审业务经办人员与对方拟定的合同条款
3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及诉讼活动
(2 )参与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谈判
(3 )协助各部门处理合同中的纠纷
(4 )查证拟签约对象的合法身份及法律资格
(5 )监督、指导各部门起草及修订合同文本
(6 )协助业务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和解除合同
(7 )审查业务经办人员与对方拟定的合同具体条款及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8 )草拟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公司主营业务格式合同和公司重大或特殊合同
4 .业务经办人员的主要职责 (1 )对拟签约对象进行资格调查
(2 )定期汇报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办理合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