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思考 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主要是解决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的资金问题,是与农村税费改革配套实施的一项农村综合改革,旨在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后,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所面临的筹资筹劳问题,引导农民自主开展自己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
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结合我县两年来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工作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进行了一些探索
一、推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意义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农村“一事一议”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只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随意收取和支付费用
有的村干部由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导致村内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
广泛开展“一事一议”,应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为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定,所需的资金大家出,差额部分申请财政给以补助
就目前而言,我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农村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的建设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自然村为主,一是可以缩小议事范围尊重多数村民意愿,有利于事情议得起来、办得下去
二是能够确保多数村民直接受益,有利于开展筹资筹劳
三是项目规模适度,有利于组织实施
因此,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户外的道路硬化建设
“一事一议”制度是实施农村税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