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维护矿山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企业合法权益的请示 关于依法维护矿山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企业 合法权益的请示 XX 县区委、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XX 县区九鑫矿业有限公司芭茅九采区,已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合法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于 8 月 22 日办结“三证一照”所有复产合法手续。 然而,正当我公司上下全力筹备恢复生产各项工作时。遭到了原 7—19 矿洞曾维琴等人组织所谓的股东进行恶意无理阻工。有关原 7—19 矿洞相关情况,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组织数次调查和协议工作未果,为此,我公司已多次以书面材料报告的方式作了全面祥实的申述,公司坚持其未能参与整合的根本原因与我方毫无关联。建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花垣矿山整治整合工作能取得现阶段成果,实确不易。就企业自身已耗费了全部精力,千辛万苦争取到了恢复生产的好时机,可又陷入曾维琴组织的恶意阻工的困境。面对企业已向上级部门作出承诺,半年后须交清 XX 县区各项欠款,万般无奈之下,只能请求县委县政府出面主持正义,依法依规维护采区正常的生产秩序,及时及早处理好原 7—19 矿洞的遗留问题,为企业复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若相关问题不能得到合理解决,矛盾极有可能朝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 专此请示,诚待解决为盼。 XX 县区九鑫矿业有限公司芭茅九采区铅锌矿 2014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