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尖锐器具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 2 职责 2.1 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尖锐器具安全使用监督与指导。 2.2 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尖锐器具安全使用规范。 3 内容 3.1 尖锐器具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医用锐器。主要包括:医用针头、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3.2 尖锐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3.2.1.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并且不能双手套回针头,以防锐器伤。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专用锐器盒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3.2.2 玻璃器具: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2)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用刀切开分离;(3)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 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进行消毒;(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 单独的、不易刺破的锐器盒里;(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3.2.3 尽量避免将带针头的注射器直接送检,其内容物应移至无菌管内或,用保护性装置移去针头再送实验室检测。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锐盒内可加入消毒剂进行在丢弃之前的消毒,消毒剂浓度及配制情况见各种消毒剂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3.2.4 应限制使用注射针头和注射器,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不能用于移液或用作其他用途。 3.3 尖锐器具的处理 所有的尖锐器具处理均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收集后做好运送交接处理。 4 支持性文件 4.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2004 年 10 月 1 日实施。 4.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 年 6 月 16 日实施。 微生物实验室海尔HR40-ⅡA2 型生物安全柜标准操作规程 1 工作范围和原理 A 2 型生物安全柜的工作范围是应用于无挥发性有毒化学物质、挥发性放射性核素的生物危险度等级为 1、2、3 的工作场合。其工作原理是生物安全柜开口处的产生负压风幕阻止污染气溶胶外溢,从而起到保护操作人员的作用。经高效过滤器过滤的垂直单向气流向实验操作提供高于百级的洁净气流,从而保护操作对象。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放的气体充分滤除微生物及尘埃,从而保护环境。 2 工作条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