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房前准备工作 一、成立交房工作小组 新建住宅建筑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交付使用: (一)生活用水纳入公共供水管网,并供水到户; (二)用电纳入供电网络,不得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三)雨水、污水排放纳入雨水、污水排放系统; (四)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安装燃气分户计量装置和热计量装置; (五)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信报箱等按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 (六)住宅区道路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直接相连; (七)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住宅区的车库(位)、公共服务设施、公用消防设施的建设,具备必要的绿化用地和设施; (八)分期建设的住宅区,其相关配套设施应当满足交付使用部分基本使用功能的要求; 2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单位在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前款规定,对住宅区进行验收,并向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供新建住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第一款所列的附属设施设备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业主名册; (六)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三、部门分工 (一)、销售部 1 、收集业主名单;①提交资料与款项未清客户名单。②确认手续齐全客户名单。 3 (可交房资格审查及商议处理办法,包括款项不齐,按揭手续未办) (一定要核实业主的详细地址,如有变更,要求业主提供书面通知) 2、提前通知业主交房,以挂号信、特快专递为主。(形式上只承认挂号信或快递方式。电话只是辅助手段) 3、统一说词。(一般由客服部及物业公司牵头) 备注:信函内容包括,业主交房所需的材料,按揭所缺材料、余款数额。 报纸广告由设计部开始设计交房广告。以设计部开始构思销售部交房氛围布置。 (可以商榷。如问题较多,还是低调一些) 提前电话通知业主,通知业主来交房时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