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县中小学开展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县中小学开展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步伐,助推县域教育高质量进展,现就在全县开展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集团化、集团名校化、名校品质化、优质均衡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名校辐射带动和品牌效应,推动全县中小学特别是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在战略规划、日常管理、课程建设、老师进展与教育资源等方面实现优化配置和高质量进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全县中小学教育集团由县教体局选择县域办学法律法律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示范性强,有一定规模且社会评价较高的初中、小学牵头,划定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共同组建。 (一)部门协同。 坚持政府指导,部门统筹。做好规划布局、资源统筹、师资配备、评价奖惩等工作。 (二)因地制宜。 立足区域实际,创新思路举措,积极探究集团化办学的方式方法,辐射带动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加快进展,推动管理水平和教育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质量整体提升。 (三)共建共享。 坚持集团内资源共建共享,推动成员学校之间优秀干部、优秀老师、优质资源双向沟通互动,有效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等问题。 (四)三化渐进。 集团名校携手成员学校赋能培优、提质增效,推动成员校办学质量基本均等,实现教育集团化进展成员校经过名校文化的培植和进展、集团教育科研、迁移名校办学成功经验等孵化成长,符合标准的经县教体局认定成为新的名校并组建新集团,实现集团名校化进展;名校通过“学习—实践—反思—再实践”的循环往复,螺旋上升过程,不断增加品牌厚度,获得老百姓认可,实现名校品质化进展。 三、办学模式 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主要实行由 1 所名校合并 1-5 所新建学校、薄弱学校,根据“一个法人、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模式进行组建,并入学校保留原有校名、公章及统计体系,加挂集团学校校区牌子。镇(街道)中心小学采纳此种办学模式对辖区内完小、教学点进行托管。 (二)联盟型办学模式。 由 1 所名校作为集团总校,联合 1-5 所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共同组建,辐射带动域内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加快进展。加盟学校法人不变,领导机构和学校管理保持相对独立,加挂集团总校分校牌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子。总校可选派管理人员到分校任校长,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