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全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根据分级管理、高效便民、协同推动、风险可控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对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目标,聚焦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高效便民。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服务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协同推动。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动的体制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分级分类、精准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动、动态调整。积极稳妥组织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核查,确保工作推动依法有序、安全平稳,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风险总体可控。 (三)工作目标 在高效便民、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全县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以下简称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前提,以信息共享为支撑,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手段,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告知承诺深刻内涵 本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