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编 号: 版 本: 审 核: 批 准: 批准日期: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一、 目的:1
为法律法律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
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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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别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1
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舞员工在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舞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根据加班审批程序进行
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 4 小时的不算加班;(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 36 小时,超过 36 小时按 36 小时计算
健康第一原则: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