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近日公众人物逃税案件的个人看法关于近日公众人物逃税案件的个人看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xx 的税案通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于此类涉税案件,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常为群众所不知,无论是违法行为的认定,还是犯罪行为的认定,都须以现行法律法律法律规范为基础,此也构成了区分二者最直观的标准,就违法行为的认定而言,其依据主要是 xx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就犯罪行为的认定而言,其依据是 xx 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并且严格遵从罪行法定主义,即刑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刑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是逃税违法行为处罚的主要依据,根据该款规定,逃税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三种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第一,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第二,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第三,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同时规定了逃税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即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逃税违法行为的违法处罚仅限于此,若其构成犯罪则超脱此法律法律规范需另依刑法法律法律规范进行认定,故该款最后规定逃税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明确区分逃税行为的违法处罚和刑事处罚。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逃税行为构成犯罪的,其罪名主要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综合该条三款规定,逃税罪客观要件主要为:第一,纳税人实行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处所谓的欺骗、隐瞒手段当然包括上述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三种逃税违法情形,除此之外的一切以逃税为目的并在客观上实现了逃税目的的不真实手段都应属之;第二,数额较大并占应纳税额一定比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便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对其所占应纳税额的比例该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最低为百分之十;第三,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纳税义务人不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或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或者五年内因躲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上述三种情形同时具备外,逃税行为均不能认定为犯罪,质言之,只要是纳税人在刑事立案之前积极补缴所逃税额及其滞纳金和接受行政处罚、或其逃税数额不足,或非因逃税受过刑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