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法律规范成都远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保护财产安全和完整,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可靠,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经营方针和目标的实现,而对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总称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对集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可靠性、有效性进行的审计监督
主要目的是,通过内部控制审计,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确保会计报表的可靠性,经营管理的有效性和经营活动遵循各种法规的合法性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审计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控审计主要内容第五条 对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1)审查各部门、各环节、各层次分工及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有效;(2)审查是否根据职务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管理管理办法
各项经济业务授权、经办、核准、执行、记录等步骤的职务是否恰当分离,相互牵制作用是否有效
第六条 对授权批准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审查是否建立健全了授权批准管理控制体系
各部门各层次和各分支机构以及各有关人员是否按授权和批准执行经济业务
第七条 对文件记录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1) 审查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否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2) 审查会计记录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律规范要求,会计记录是否真实、恰当地反映了经济业务的发生、处理和结果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条 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1) 审查销售合同控制制度的健全性
检查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合法、完整;(2) 审查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控制制度的健全性
检查销售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