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工薪酬方案及提成草拟〔附灯具厂管理制度〕灯具厂情况: 每天销售额在 2 万元左右,员工有 20 多人,主要是营业员,采购部和收款员的工资设计,对症开药:在这里我就以这个问题为出发点写一些自己的看法:〔我本人是管理专业毕业,或多或少的要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另外我还有 1 年多的初级管理实践经验〕员工工资构成:员工工资可以由四局部构成:〔根本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奖+其它资〕1
〔根本工资〕保底工资: 这个要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或参考同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成都市最低工资为580 元,就可以以这个为根本工资 ,或适当的加点,加到整数为止
当然要对员工发根本工资,要对员工做下限制,每月必须完成根本的销售任务,但不能因员工完不成任务
〔下面就销售额限制〕有个建议,假设每个员工销售每月定任务为 1000 元,完成有根本工资,假如在 1000元以下,从 1000 里减员工实际销售额,100 元内从根本工资减 20-30 元,〔如最低工资600 元,完成 900 元,给他发工资发 600-20 元,实发 580
〕差 100 元-200 元扣 50 元, 200-400 元扣 100 元 , 400 元-800 元扣 150 元,800-1000 元扣 200 元,这样算过来,就算员工一月没销售额,店里也应该给他发 400 元(以 600 元根本工资算〕,不能 因为员工没有销售额就给员工没工资
针对贵灯具厂三个不同职种,我个人建议,在根本工资上三者有所区别,其它三类工资一视同仁
全勤奖:〔一般 50 元-300 元/月,店根据情况自己定,在这里假定 80 元,以便分析问题〕 设一签到本,贵店根据店的实际情况算出每个员工必须到的天数,〔贵店行业特别,可能员工每月上 26 天的班,在这里 以 26 天计〕如这 26 天全到,发全勤奖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