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现状1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
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1)资金运用渠道偏于狭窄
西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比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1998年以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有4个方面的法定渠道: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规定,如认购定向国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局面仍然存在
(2)资金运用回报率过低,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由于缺乏其他投资渠道,国内保险业的投资基本上都依法转入存款和国债等固定性投资工具上,因此银行存款、债券的利率以及国债的发行量决定着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
近年来,伴随着多次银行利率下调,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每况愈下,规模收益持续递减
如果不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益,我国保险将会出现未来支付缺口较大的潜在风险
(3)投资环境不成熟,资产负债不匹配
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
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
另外,保险资金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行为严重
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