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简称“中心”)窗口服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一、首问责任制1、申办人前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询问的第一个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周到地接待前来办事的申办人,要做到热情礼貌、文明用语,并负责引导申办人前往主办窗口
3、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主体咨询的问题,应明确地做出答复
4、首问责任人的行为如有悖于上述规定时,按《镇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一次性告知制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制度
2、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时需一次性告知的内容:(1)如所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承办工作人员等内容
(2)如所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承办的单位、承办人、联系电话、及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等等,必要时可以给予电话联系等方式帮助服务对象办理
4、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服务对象办事时需一次性告知的内容:(1)如所办理的事项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是否收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承办工作人员等内容
如属于本窗第1页共12页口承办事项的且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有关方针政策的按接件办理,如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方针政策、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按否定报备制办理;如不属于本窗口的,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应的窗口办理
(2)如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便民服务中心所承办的事项时,需告知承办的单位、承办人、联系电话、及其申办事项的名称、依据等等,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