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信访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
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本机关转发的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法规政策、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
政府法制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专项规划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政府法制宣传、培训,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应诉等工作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事项1、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2、人事任免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
4、评先树优情况
5、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第五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第1页共3页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动公开的方式,并辅以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
第六条依申请公开内容和形式(一)申请1、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公民和其他组织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2、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3、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二)答复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3、不属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