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 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县《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 2024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于 4 月下旬至 5 月上旬开展扶贫公益岗问题整改工作,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范围 全乡个行政村各级各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其中包括乡、村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 二、整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4 月 22 日-4 月 30 日) 1、扶贫公益岗位设置是否符合实际和贫困户脱贫需求。公益岗位设置应体现为村务、村民服务等公益性质,履职内容和时段具有长期性和延续性,非临时性的村务(如临时性的村容整治等); 2、乡、村公益岗位开发数量是否存在泛福利化,是否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人,总量控制;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公益岗位是否分解落实到位; 3、上岗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选聘工作是否根据岗位设置、贫困户申请、村级评议、乡审核、县备案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示期限 10 天,是否签订劳务协议、上岗人员信息是否上墙。就业扶贫公益岗安置对象为本辖区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年龄在 16-65 岁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重点向未脱贫户、已脱贫尚不稳定户倾斜; 4、上岗人员是否履职尽责,出勤有无记录,有无长期不在岗、顶岗、超龄、丧失劳动力和变相发钱现象; 5、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做到村委讨论按时申报、公示,统一打卡发放至个人账户。 (二)立即整改(5 月 1 日-5 月 10 日) 1、重新核定扶贫公益岗位设置及岗位数量。全乡保留县级主管部门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岗 282 个,乡级不在统一设置公益岗,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法律法律规范设置公益岗和公益岗数。 2、重新选聘补充公益岗人员。对因超龄等情况整改清退后现在岗位空岗的,各村要核实缺岗数,报乡政府审核,按选聘程序重新选聘公益岗人员,并签订协议上岗。 3、做好公益岗人员清退善后处理工作,对整改过程中超龄等情况清退的人员,原履职期间按协议发放劳务酬劳,发放月份截止 2024 年 4 月,同时做好清退人员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清退人员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可纳入村级临时用工库,建议今后村可实行“村级临时用工劳务补助”方式增加其家庭收入,劳务工日薪酬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供给渠道不变,实行统一打卡发放到个人账户。 4、健全公益岗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