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所有分录如下:1.“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村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5)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4)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已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常计算纳税的账务。 3.“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计税价格是成本价或确认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