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
目的:法律法律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名词解释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均定为交事故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
制度事故等级划分4
1 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划分: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事故报告程序4
1 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司机、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机,实行可行的措施避开事故扩大,有人员损害时立即实行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向自己单位领导和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报告(场外交通事故同时向行政秘书),有人员损害时同时向安监部报告
2 责任单位领导(现场领导)、机械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
机械管理人员(场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秘书)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4
3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现场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4
4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项目部或责任单位(交通事故)于十日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
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 24 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
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