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限公司 投资协议 2015 年 月 日 2 [ ]有限公司 投资协议 本《投资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5 年[ ]月[ ]日在中国北京签署
(1) 甲方 1:[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2:[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甲方 1 和甲方 2 合称为“投资人”、“甲方”、“投资方”) (2) 乙方 1:[ ],身份证号码: [ ] 乙方 2:[ ],身份证号码: [ ] (乙方 1 和乙方 2 合称为 “创始人”) (3) 丙方:[ ]有限公司(“丙方”或“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玉梅 地址: 甲方、乙方、乙方、丙方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各方”,各称为“一方”
目标公司为一家按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 ]业务(以下简称“主营业务”)
于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由原股东乙方 1 认缴[ ]万元,占比[ ]%;乙方 2 认缴[ ]万元,占比[ ]%
为使投资人参与公司的经营与运作,努力快速形成竞争优势,实现共赢,各方同意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有鉴于此,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增资及股权转让 3 1
1 投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条件和条款,向目标公司合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下称“投资款”)
投资后,投资人在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占比为[ ]%,其中甲方1 占股[]%,甲方2 占股[ ]%
(1)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万增加至[]万元
甲方1 以人民币[]万为对价认缴增资[]万元,其中[]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万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
甲方2 以人民币[]万为对价认缴增资[]万元,其中[]万元进入注册资本,剩余[]万进入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增资后的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