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国家的医疗保险体系及其改革 袁东振 曹淑芹 拉美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含遗属和残疾)、工伤和职业病保险、疾病与孕妇保险、失业保险、家庭补贴、社会救助(有些国家叫公共救助)和政府部门管理的全国医疗体系或公共医疗计划等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体系改革是拉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拉美国家经济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拉美国家医疗保险的基本模式 拉美社会保障问题专家、美国著名学者卡梅洛·梅萨-拉戈将拉美地区的医疗保险划分为 3种基本模式:全国卫生体系模式、与公共卫生体系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公共社会保障与私人部门相结合的模式
(一)全国卫生体系模式
实行这种模式的主要是加勒比地区的古巴和非西班牙语国家及中美洲的尼加拉瓜(90年代以前)
在这种模式下,所有居民(在一些国家实际上只包括城市人口)都享受医疗服务,对任何人都没有歧视
该体系由公共卫生部负责,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预算
(二)与公共卫生体系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社会保障体系内的疾病和孕妇保险计划只向体系内的被保险者提供服务,或向其家属(只限于一些国家)提供服务
未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人由公共卫生体系提供服务
根据社会保障与公共卫生体系结合的程度,这种模式又可分为 3种情况
1.在社会保障制度"先行国家" (巴西、阿根廷、智利、乌拉圭)和哥斯达黎加,社会保障居主导地位
哥斯达黎加建立了相对单一、统一的体系,所有阶层都在社会保障机构的涵盖之内,所有医院都是由社会保障机构开设的
社会保障机构下的计划有两套,即缴费的社会保险计划和不缴费的救助计划
前者覆盖缴纳费用的被保险者;后者涵盖贫困者,使其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享受免费医疗的人要提交有关收入状况的证明)
两套计划所提供的服务是一样的
阿根廷社会保障体系内的医疗服务基本由被称作社会工程(Obras Sociales)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