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学科评估简况表(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学位授予单位( 单 位 公章)名称:代码:名称:一 级 学 科 代码:教育部学位与讨论生教育进展中心制表2024 年 月 日填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填表说明本表为理学、工学门类(不含统计学学科)的《学科评估简况表》样表,正式表格请通过“学科评估系统”填写、打印
一、关于统计时间除特别说明外,本表填写中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统计时间段均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专任老师数、在校生数、重点实验室数、年龄等),统计时间点均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关于师资队伍1
老师的单位归属
除特别说明外,本表中“师资队伍”中的专任老师仅限“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同一老师原则上不得在多个单位重复填写
老师的学科归属
除特别说明外,本表中“师资队伍”中的专任老师应填写在其主要从事的一级学科,若确实需在两个学科填写,应在表中注明,供专家评价时参考
本表中“在校生”、“毕业生”限填学术学位讨论生,不含专业学位讨论生
三、关于学科成果本表填写的所有成果应确保“产权归属本单位”;同一老师在多个学科取得的成果可以按学科内涵分别填写在不同学科
成果的单位归属
“教学成果奖”、“科研获奖”、“精品课程”、“支撑平台”在获奖证书或文件上明确标注的单位均可填写(但应在“参加单位数”后括号内填写本单位署名次序)
“论文”仅能由“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填写;“专利”仅限“第一专利权人”所在单位填写;“规划教材”仅限第一作者单位填写;“国家级科研项目”仅由国家科研主管部门(如科技部、基金委)直接拨付经费的单位填写
成果的学科归属
学科评估鼓舞多学科合作,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