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关于人性的概念 杜威认识到在论及民主主义理想和教育过程的基本概念时,有必要对人性进行一些描述
什么是真正的人性
人性的构成是否表明了一定的社会安排可能会成功,而其他则注定要失败
人性可改变至什么程度
遗传与环境是怎样互相联系的
“个人和团体之间的人性的变动范围究竟有多大
又有多少确定性
”以上就是杜威试图解答的问题
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杜威对于人性的理解与传统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
实验主义者认为,杜威摒弃了所有关于人性的传统理论
这些理论之所以遭到摒弃,是因为它们的片面性
它们或是把人性称为一种原动的、自然的秉赋;或是把人性描述成与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相对立的心理力量;或是认为人性本来空洞无物,完垒是由外部影响塑造成的;或是认为只有通过像语言、宗教、法律、艺术以及政府这样的制度化产物方能了解人性
杜威既不同意纯遗传特征的观点,也不同意无限可塑性的观点
杜威之所以不同意这些观点,是因为它们主要建立在任意的习惯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对人类社会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
根据杜威的观点,要了解人类,就必须研究人的天资以及所处的社会制度
这两种力量共同塑造个人
杜威特别强调习惯、冲动以及理智在人类行为中的位置
他说道: ……了解习惯以及习惯的不同种类,对社会心理学来说,是个关键
冲动和理智的作用为理解个人的脑力活动提供了秘诀
但是,这些冲动和理智对习惯只起了次要作用,因此,人们只有通过一系列的信仰、愿望以及目的才能具体地了解人们的思想
这些信仰、愿望以及目的,是在社会环境与生物习性相互作用的情况下形成的
虽然习惯并不是人类行为发展的第一个产物,但是它对于了解人性却是最重要的
因此,习惯来自作为人的天赋秉性之一部分的非习得性活动
杜威在《人性与行为》中首先研究并界定了习惯
他认为习惯是: ……受先前活动影响的那种人类活动,从这一点来说,是后天的;习惯本身含有一定的秩序或是含有行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