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燃气安全治理指导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专项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我县辖区内所有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一)专项整治重点1、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消防、防雷设施是否合格;液化石油气储罐、自动灌装秤、压缩机、配电、钢瓶等充装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过期钢瓶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健全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相关人员是否接受过消防安全、气瓶充装等专业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是否建立完整的销售备案制度;是否有违法违规销售,特别是违法销售大钢瓶倒气现象;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对用户进行了安全用气宣传
2、所有有证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设置在专用建筑物(房间)内;是否与周围建筑物、道路、明火(散发火花)地点保持了一定的安全间距;对符合要求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是否按规范配置了必要的安全设施;是否有用钢瓶相互倒气行为;是否存在用改装、报废、非法制造和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3、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合格;凡报废钢瓶坚决予以没收,过期钢瓶要强行送检;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存在客、货混装,是否有摔、打、砸等危险行为;居民用户,特别是商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第1页共3页4、对县XX县区内有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建筑物进行全面清理、拆除
5、对燃气器具的销售和安装维修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