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人大组织制度从1954年我国正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来,经过40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不断发展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与我国政治体制相适应、较为完整有效的人大组织体系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人大组织建设也日益面临着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
认真分析研究和着力解决这些新情况与新问题,不仅关系到能否从组织上充分保证和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而且决定着人大组织制度功能进一步发挥的程度
人大组织体系的构成与特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组织体系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人大组织体系的构成及其特点,对于我们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加深对人大组织制度的理解,丰富和促进人大的组织建设工作,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人大组织体系的构成人大组织体系与人大制度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
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制度实际上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自身的性质、地位、职权、作用等方面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制度系统,主要包括人大组织制度、人大选举制度、人大代表制度和人大活动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它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关系
另一方面,人大组织体系是人大制度系统赖以运行的组织基础,从内容上看,它主要由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两个部分构成
人大选举制度和人大代表制度贯穿在这两个部分之中,或者说是这两个部分的进一步展开和具体化,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人大组织体系的应有内容
人大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五种形式
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第1页共9页权力机关;二是人大常委会,包括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