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简本)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水上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应对水上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国加入或者缔结的有关国际公约、协议,结合常州市辖区水域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1
1 本预案适用于常州市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水上事故险情的应急反应行动
包括长江常州段水域以及常州市辖区内河、湖泊水域
2 参与水上事故险情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设施及人员
4 工作原则 1
1 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市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力量,实施应急反应行动
统一指挥:对水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使各方应急力量协调行动,保证应急反应行动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部门、岗位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2 社会参与,团结协作,资源共享 社会参与: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综合优势,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机制
团结协作:参与救助的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日常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3 平战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平战结合:加强应急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人员专业培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