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第一条为推动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办法制机构负责对各执法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各执法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情况进行内部评议考核
第四条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
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
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评议考核由评议和考核两部分组成
评议考核内容包括:(一)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二)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三)适用执法依据是否准确、规范;(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五)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六)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七)案卷质量情况;(八)法制学习、培训情况;(九)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十)执法人员形象;(十一)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第六条行政执法考核采取组织考核、自我考核以及互查互考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组织考核的方法包括:(一)听取被考核执法机构和人员的汇报;第1页共3页(二)查阅有关执法文书和案卷等工作资料;(三)法律和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
案卷质量情况是主要考核内容
第八条行政执法评议的方式包括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
外部评议结果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
第九条外部评议的方式,包括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热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
第十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办实际情况,每年的评议考核标准可适当调整
评议考核采取按项计分,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
按项计分,是把评议考核的内容划分为若干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