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验收发言稿服务项目名称:人防工程竣工认可服务项目依据:《XX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服务收费依据:本许可项目不收费服务总时限:10个工作日许可程序:申办人需提供材料:1、《人防工程竣工认可申请表》;2、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3、人防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及审查意见书(复印件);4、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通知单及审查意见书(复印件);6、必要的图纸变更及洽商手续(复印件)
一、受理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行政中心窗口受理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出具《人防工程竣工认可审查收件单》,将申办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同时,向上一级备案
二、审核标准: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人防工程建设指标符合相关人防规划的要求;3、人防工程使用的防护、防化设备、产品符合国家及XX省的相关规定;4、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5、符合《XX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竣工认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的规定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科审核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第1页共3页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人防工程进行资料和现场核查
对符合标准的,在受理程序单上签署意见后转复审人员;对不符合标准第1条的,中止审核,在办理程序单上签署意见,退受理人员,并报上一级备案
对不符合标准第2-5条的,中止审核;审核人在办理程序单上注明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同时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复查后继续工作程序
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
三、复审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工程科科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对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转审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