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工作审议意见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年3月25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徐清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计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
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县政府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并落实整改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四个不动摇”,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党政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并经常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
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不定期进行专题调研和重点检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情况,按年度检查工作成效
实行计划生育逐年考核和离任审计制度,对计划生育责任不落实的,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戒勉,戒勉期间不得提拔任用
(二)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与经济工作同等的位置不动摇
人口数量的多少和素质的优劣,与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
我县正处于人口数量多,人口素质相对不高的状况,要快速发展经济,就必须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因此县政府在坚持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把人口问题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位,把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坚决消除靠处理违法生育来增加地方收入的错误认识,遏制违法生育和超生反弹的苗头
(三)坚持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不动摇
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府《关于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足委[2003]1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足委[2003]159号)第1页共5页文件精神和**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