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 括 : 脚 手 架 工程、模 板 工程、垂 直 运 输 工程、建筑物 超 高费 及其他 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 可竞争措施项目由 支 挡 土板 、打 拔 钢 板 桩 、降 水 工程、冬 季 施工增 加 费 、雨 季 施工增 加费 、夜 间 施工增 加 费 、生 产 工具用具使 用费 、检 验试 验配 合费 、工程定位 复 测 场 地 清理费 、成 品 保 护 费 、二次 搬 运 费 、临 时 停 电 停 水 费 、土建工程施工与生 产 同 时 进行增 加 费 、在有害 身 体健 康 环 境 中施工降 效 增加 费 组成 ;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 括 安全生 产 、文 明 施工费 。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 料单价法,也 可用于综 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 用于供 料单价法计价方式 时 ,在不同 的计价阶 段 使 用本定额应 符 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 ,人 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造价管理机构 发 布 的指导 价调整;材 料机械台 班 单价根据市 场 行情 或造价信 息 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 学 、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2.在报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