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自治州"**"规划期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关键时期
为明确各县市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加强自治州计划生育新机制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人口控制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300分)人口出生率在‰以内;汉族出生政策符合率达%以上;少数民族出生政策符合率达%以上
注:各县(市)具体指标附后(27页)二、组织保障(200分)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重点解决制约新机制建立和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促进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深入发展
1、县乡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年内不少于2次;党委、政府每年为计划生育办3件以上实事,听取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一次以上
(50分)2、建立县乡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在干部聘用、评先选优及年终考核中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50分)3、县乡党委中心组把人口理论列入重要学习内容
县党校把人口理论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
(30分)4、计划生育机构稳定,干部队伍继续教育不断得到加强
县乡技术服务机构达到国家设置标准,装备水平达到国家乙级标准
县级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达20人,乡级普通站专业技术人员达4人,中心乡站专业技术人员达6人
医学技术人员配备、专业结构、技术结构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乡级至少配备第1页共3页1名行政编制的助理员,村级有专职计划生育宣传员,并达到高中以上学历
(30分)5、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优质服务先进县和婚育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