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委考核奖励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委的重点工作,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工作人员履行职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考核;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平时考核为基础实施年度考核;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实施年度奖励
通过开展考核奖励工作,激励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考核奖励范围委机关公务员(不含局级领导)、机关工勤及经批准纳入工资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等次和比例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根据京人发[20*]119号文件精神,由于20*年工作的特殊性,一次性增加部分及时奖励指标(嘉奖和记三等功比例增加),主要用于奖励各单位在奥运筹办和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依据市政府对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督察考核结果确定,20*年督查考核评为“良”的部门,“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8%;嘉奖的比例不超过33%;记三等功的比例不超过7%(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不占7%指标)
四、奖励名额参加考核工作人员103人(不含委领导及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干部)
奖励名额:优秀18人,嘉奖33人(优秀人员均受嘉奖),三等功7人(在优秀人员中产生)
五、推荐考核程序第1页共3页1
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向委考核委员会推荐嘉奖等次人选,5人以下的处室和单位推荐嘉奖人选不超过1名,6~10人的处室和单位推荐嘉奖等次人选不超过2名,11~15人的处室和单位推荐嘉奖等次人选不超过3名,15人以上的处室推荐嘉奖等次人选不超过4名
以上推荐名额均不含处长
主管主任在分管处室和事业单位的处长中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