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必备法条第一章总论1、根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016 年)2、根据规定,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013 年)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1、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016年)2、根据规定,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 5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6 年)3、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4、根据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16 年)5、根据规定,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2015 年)6、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015 年)7、根据规定,股东会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全部表决权 2/3 以上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