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 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规程的术语和定义、评估文件分类、评估原则、评估方法、评估步骤、评估要点。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规程。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节能评估 根据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的行为。 2.2 节能评估文件 指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节能登记表。 2.3 用能方案 由项目能源类型及来源、用能系统及流向、主要用能工艺单元、主要用能设备等与项目用能相关的内容构成的信息组合。 2.4 用能工艺单元 主要生产系统中需要消耗能源的工艺单元(装置、系统、工序、工段等)。 2.5 主要用能设备 按 GB 17167 中规定的额定功率≥100 千瓦、每小时消耗 1 吨及以上煤炭(焦炭)或 0.5 吨及以上油品(原油、成品油、石油液化气)或 100 立方及以上天然气的用能设备。 2.6 工序能耗 某一用能工艺单元的年综合能耗,其值根据该用能工艺单元消耗的各种能源类型实物量按照当量值折标系数(耗能工质 取 等价 值折标系数)计 算 。 — 4 — 当工序有外供二次能源时,则按规定的折算系数,折算成一次能源后,从能耗中扣除相应的量。 2.7 能效指标 项目达产后反映能源利用效率、能量利用效率及能源强度的指标,包括单位产品能耗、单位工序能耗、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等。 2.8 单项节能工程 不能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如热电联产)或拟分期建设(如高炉炉顶压差发电)的节能项目。 3 评估文件分类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建项目在建成达产后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或公共及民用建筑建筑面积,选择编写相应的节能评估文件。具体分类要求见表1。 表1 节能评估文件分类表 文件类型 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E(当量值) 按建筑面积划分A 实物能源消费量 综合能源消费量 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 电力 kW·h 石油 t 天然气 m3 吨标准煤 tce m2 m2 节能评估报告书 E≥5.0×106 E≥1000 E≥100×104 E≥3000 A≥2×104 A≥20×104 节能评估报告表 2.0×106≤E<5.0×106 500≤E<1000 5.0×105≤E<100×104 1000≤E<3000 1×104≤A<2×104 10×104≤A<20×104 节能登记表 E<2.0×106 E<500 E<5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