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消防管理工作意见a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XX]71号)和《区街道乡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街道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划分“三级”单元格,实现监管全面覆盖按照区划分,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为大网格、社区为中网格、社区又分若干个责任区为小网格,并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
1、大网格街道
由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工商所、治安巡路队等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对“中网格、小网格”和分包单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整体消防工作
2、中网格社区
由社区两委负责人、社区书记、主任牵头负责,由社区联防队和驻社区民警组成
主要负责参与日常检查巡逻,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传,对分包“小网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3、小网格责任片区
由社区派专人牵头负责,由小街道代表、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员、巡防员、居民楼(院)长、消防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明确“三类”责任主体,发挥社会整体力量1、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辖区内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总体领导和协调推动,贯彻落实上级管理机构安排部署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对本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的分析研判和所属防控力量工作的指导、督导、检查、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排查整治行动
主要负责发动巡防队员、保安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保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
3、安监所、派出所
安监所主要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第1页共5页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对相关问题要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