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职数管理经验交流近年来,新晃县把领导职数管理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推行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力裁减领导职数,实现了职数配备的负增长
20XX年底,全县党政群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75名,比"三定"方案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16名;县直副局级以上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4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少配4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56名,比核定的领导职数减少了29名
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在人员编制中确定在一个合理的比值内,有效地克服了"官多兵少"的现象
其主要做法是:一是营造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良好氛围
在组织实施上一轮机构改革中,该县针对行政机关中普遍存在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及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认为领导职数过多不仅是个数量问题,主要还在于内耗严重,容易滋生官僚习气,造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九羊十牧",无事生非
要真正实现机关事业单位精干、高效,必须强化领导职数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配、滥配
结合贯彻中办厅字[2002]7号、湘发[20XX]2号、怀发[20XX]3号文件和修订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领导职数配备管理作出的纪律规定,县编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分别列出专题,围绕领导职数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
同时,该县还利用电视、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使"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纪律规定深入人心
二是坚持领导班子职数管理制度
在县直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中,对领导职数作出明确规定,按照湘发[20]5、8号文件精神,规定县直局级班子一般只配1正2副,人员编制在4人以内的单位,只配1正1副,县政府工作部门党政一把手原则上实行"一肩挑"
乡镇领导职数的配备,二、三类乡镇不超过9名,四类乡镇不超过7名
全县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核减12名,乡镇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