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分类理论2010-05-21 10:53 知识分类理论 (le_le6677) 知识分类不仅对课程论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作用,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教学理论的研究。如何确定知识的性质,如何对知识做出分类,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学家、心理学家对教学过程及学生学习过程的思考与分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不同的知识观就产生不同的知识分类理论。 一、知识的定义 如果我们要说出什么是知识,什么不是知识,就必须首先介绍知识的定义,可是,因为知识作为全人类共同使用又极其抽象的概念,不同科学领域的研究者在不同的语境中赋予它的内涵和外延存在着诸多差异。 (一)知识定义中的“泰阿泰德问题” 尽管知识是日常生活里的中心组成部分,但知识的确切定义仍然是哲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历史学家有着极大兴趣的话题。在哲学界,人们把知识的定义问题称之为“泰阿泰德问题”。许多思想家的论述,知识必须具备三个特征:被证实的(justified)、真的(true)和被相信的(believed),但要达到这样的三个条件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于是知识定义的的问题就成为人类认知史上最根本也最难解决的“泰阿泰德问题”。 Purser & Pasmore认为要精确地定义知识是非常困难的。例如:何谓知识?如何获取知识?何者是有效的知识?这些问题是非常难回答的,但若无法回答知识是什么,将难以设计能产生更多知识及有效利用的组织。因此,Purser & Pasmore则将知识定义为:“用以制定决策用的事实、模式、基模、概念、意见、及直觉的集合体。”Badaracco 将知识定义为:从人类活动中所获取的真理、原则、思想及资讯。日本学者田中郁次郎则认为知识是一种多元的概念,具有多层次的意义。知识牵涉到信仰、承诺与行动等,可分为内隐与外显知识。何光国则认为知识是(1)经验累积的纪录;(2)事实组织的系统化;(3)对事实的理解;(4)一种理解的行为或状态;(5)人的已知和未知。此外 Davenport依据知识的特性指出,知识是一种流动性质的综合体,其中包括:结构化的经验、价值及经过文字化的资讯,而且还包括专家独特的见解,为新经验的评估、整合与资讯等提供架构。 在我国,对于知识到底是什么,目前仍然有争议。我国对知识的定义一般是从哲学角度作出的,如在《博弈圣经》中知识的描述是“把识别万物实体与性质的是与不是,定义为知识。”《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知识”条目是这样表 述的:“所谓知识,就它反 映 的内容 而言 ,是客 观事物的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