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裂缝修补方法 (一)一般规定 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修补影响砌体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性的裂缝,对承载能力不足引起的裂缝,尚应按本方案规定的方法进行加固。 2 、应根据裂缝的种类、性质及出现部位进行修补设计,以选择适宜的修补材料、修补方法和修补时间。 3 、砌体结构的裂缝按其性状可分为以下两类: (1 )静止裂缝:由过去事件引起、且不再变化的裂缝。其特点是裂缝宽度和长度稳定,修补时选用的材料和方法仅与裂缝粗细有关,而与材料的刚性或柔性无关。 (2 )活动裂缝:裂缝宽度不能保持稳定、易随着正常使用的结构荷载或砌体湿热的变化而时开时合的裂缝。当无法完全消除其产生原因时,修补这类裂缝宜使用有足够柔韧性的材料,或无粘结的覆盖材料。 4 、常用于裂缝修补的材料主要有以下 4 类: (1 )水泥类材料:结构用聚合物水泥砂浆和复合水泥砂浆等。 (2 )钢材:包括钢筋、钢丝网、钢板网、钢条等。 (3 )密封、嵌缝材料:包括有机硅密封胶、聚氨酯密封胶、聚硫密封胶、改性环氧类树脂、丙烯酸类密封胶以及其它聚合物材料等。 (4 )纤维织物:包括耐碱玻璃纤维、高强玄武岩纤维等制成的织物。 5、常用的裂缝修补方法有:填缝法、压浆法、外加网片法和置换法等。根据工程的需要,这些方法尚可组合使用。 6、砌体裂缝好修补后,其墙面抹灰工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4 的规定。在抹灰层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中加入短纤维可进一步减少和限制裂缝的出现,但所用的纤维及其施工方法应参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38 的规定执行。 (二)填缝法修补砌体裂缝 1、填缝法适用于处理砌体中宽度大于 0.5mm 的裂缝。当用于处理活动裂缝时,应填柔性密封材料。 2、修复裂缝前,首先应剔凿干净裂缝表面的抹灰层,然后沿裂缝开凿 U 形槽。对凿槽的深度和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为静止裂缝时,槽深不宜小于 15mm,槽宽不宜小于 20mm。 (2)当为活动裂缝时,槽深宜适当加大,且应凿成光滑的平底,以利于铺设隔离层;槽宽宜按裂缝预计张开量 t加以放大,通常可取为(15mm+5t)。另外,槽内两侧壁应凿毛。 (3)当为钢筋锈蚀引起的裂缝时,应凿至钢筋锈蚀部分完全露出为止,钢筋底部混凝土凿除的深度,以能使除锈工作彻底进行。 3、对静止裂缝,可采用改性环氧砂浆、氨基甲酸乙酯胶泥或改性环氧胶泥等作 为充填材料。对活动裂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