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碚教发〔2007〕126 号 重庆市北碚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评选北碚区第四届中小学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西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西南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重庆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附属小学、西南大学实验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先行、典型示范”的教育科研方针,坚持教育科研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原则,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促进我区基础教育科研持续发展,大力推动我区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重点的中小学教育科研。经区教委研究,决定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育科研先进集体评选对象包括区教师进修学院,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是指在以上单位从事教育科研管理与课题研究的教师、教研人员和学 —2 — 校领导中的优秀代表。 二、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客观公正、差额评选。严格按照参评单位和个人教育科研工作业绩考核,不搞论资排辈,适当关注农村学校进行考评。 三、评选标准 评选以近三年来的工作业绩为重要内容。 (一)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标准 1.教育科研机构健全,职能明确。学校设置教科室,负责本单位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导,专兼职人员不少于 3 人,分工明确,功能发挥充分,职能行使得力。 2. 教育科研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科研年度规划明确具体,科研课题过程管理规范。 3. 积极组织、开展教育科研培训,培训目的明确,计划性和针对性强。近三年来,每年开展教育科研培训活动不少于 2 次,参加培训人员不低于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 50%,且培训效果明显。 4.至少独立承担区级或区级以上科研课题一项,或一项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子课题。对本单位、本区域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5. 科研成果显著,至少有一项成果获区级二等及以上奖励,对推动本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6. 教育科研管理规范,工作扎实。本单位独立承担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部按期结题,无课题撤项记录和逾期两年及以上未结题的课题。 7.优先考虑重庆市或区级教育科研示范基地学校。 (二)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至少主持或主研区级或区级以上 —3 — 科研课题(或一级子课题)一项,特别优秀的参研人员也可参评;无逾期未结题者。 2.课题研究成果突出,至少主持或主研一项课题成果获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