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建设考评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依据《福建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自我评定及考评验收。 第三条 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评定分为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三级。“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评定满分为100 分,评定表见附录A,其中: 达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得分80 分(含)以上; 基本达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得分60 分(含)以上80 分以下; 不达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得分60 分以下。 第四条 当单位不涉及评定表中的某些项目时为缺项,按零分计。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Mi=满实MiMi100 式中 Mi 实 —实得分值; Mi 满 —扣除缺项后的满分值。 第五条 单位应当对照评定表进行自评并形成报告,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向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评定申请(申请表格见附录B),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属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书面评定申请。 第六条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单位的评定申请后,应按照评定表的要求进行确认,经确认合格的应报当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机构考评验收(考评报告格式见附录C)。 第七条 对考评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函告安全生产办及企业开户银行等相关部门,并抄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采取暂缓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及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暂停其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等措施。 附录A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考评验收表 类别 评 定 项 目 分值 自评 评定 评 分 标 准 3.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能力 ( 30分) 3.1.1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 1 查文件,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扣0.5 分。 2.有明确的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1 查文件,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扣0.5 分。 3.建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1 查文件,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扣0.5 分。 4.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 查文件,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扣0.5 分。 5.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 查文件,未以文件形式明确的扣0.5 分。 6.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检查计划,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 2 未制定计划的扣2 分, 其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