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 技 创 新 团 队 资 助 与管理办法 (草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的建设,凝聚、稳定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群体,提升我校科研队伍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保证学校科学研究持续快速地发展,推动高水平研究和重点学科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资助与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重点支持我校以优秀中青年学者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推动更多优秀的科研团队进入国家级和教育部省部级层次的创新团队行列
第三条 创新团队分为三级:国家、省部和校级,实施分级管理
已经入选国家、省部级创新团队的团队按照国家和省部的相关规定管理,学校给予资助;学校每年遴选 15 个校级创新团队给予资助
第四条 学校对各类创新团队给予资助的经费来源: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
第五条 为了更好地实现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 险 共担 的原 则 ,学校鼓 励 和支持跨 学科、跨 院(系 、所 )组 建创新团队 第六条 创新团队建设要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校级创新团队遴选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目标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 校级创新团队申报条件 第七条 创新团队应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主要从事重大基础理论方面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第八条 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凝聚而成的研究群体,成员一般应8-15 人
第九条 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个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