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农村低保若干意见按照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和《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及《县20XX年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全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开展年度审核工作村、居对农村低保户要逐户逐人进行审核,审核一定要按照规定程序认真操作,切不可流于形式或走过场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公告或包组干部通知到户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标准、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审核时间
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三)审核范围
20XX年一季度农村低保对象(四)审核内容
要对照以下内容进行认真审核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
2、重度残疾人是否单独享受农村低保
3、分类施保是否准确
4、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父母是否享受农村低保
5、城乡低保是否同时享受
6、是否存在拆户现象
7、是否优亲厚友照顾关系户
8、是否有挪用低保金现象
将低保金作为照顾两女户、租地户、修路、修水渠占地等公益事业的补助金
9、是否有享受失地保障的、五保户、死亡人员、出嫁人员享受低保的
(五)审核方法
村(居)委会对本辖区20XX年一季度所有的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县20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表》,初审结果经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于需要增加人的低保户,提高补差标准的低保户必须户主申请,并提供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及需提高标准的证明材料
镇人民政府审核无异议后签字盖章报民政局备案
第1页共4页《县20XX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村留存,一份装入镇“一户一档”低保户档案袋,一份报民政局备案
与此同时编制低保户花名册,填发低保证(在入户调查时将低保证收回进行年度审核,审核盖章后发放),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