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根据《关于建立“书记抓、抓书记”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制度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推行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开展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农村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影响农村规范化管理的突出问题、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根本问题、影响村级班子自身建设的主要问题。逐步实现村级组织“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决策民主化、服务人性化”“四化”基本要求和“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基本目标,切实提升村级党组织班子领导水平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水平。二、主要内容(一)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基层组织建设是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中心,要围绕打造过硬班子、建设过硬队伍、完善决策程序等目标,重点抓好“两委”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规范管理。1、村(居)“两委”班子建设。一要明确界定“两委”关系。要确定村(居)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明确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被领导关系,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居)内全面工作,村(居)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要进一步细化村级组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任务,严格界定职责范围,使村级组织有职有责、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二要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民主议政日”活动,党支部、村(居)委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第1页共6页研究讨论、协商决定村级事务。要根据村干部所任职务、个人能力、文化程度等差别,合理进行分工,既发挥本人特长,又确保事有人干。三要规范考核奖惩。不断完善村级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实绩和群众评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补贴、奖励、培训、调整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党员队伍建设。一要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县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和《关于实行农村发展党员全程纪实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和发展党员程序,保存好有关影像、纪实资料,确保不出问题。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村支部书记,将严肃追究责任。二要规范党员定期评议工作。区分在职干部党员、普通党员以及党员的年龄、文化等差别,分别制定评价标准,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工作,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并存档。三要规范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对宗旨观念淡薄、不能坚持组织原则、长期不交纳党费、无故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通过劝退、除名等方式,清理出党员队伍。3、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一要明确重大事项范围。村级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土地调整、村庄规划、农村宅基地安排、集体资产处置、修建公益基础设施、村(居)民福利发放、发展党员、土地补偿等事项。二要严格决策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1+5”党内基层民主运行机制要求实施,一般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或党员、村民代表联名提出,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确定初步方案,召开全体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进行票决,票决结果应当场公布,并进行公示。三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对于票决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需提交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票决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应根据管理权限及时进行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方第2页共6页可实施。(二)农村财务管理方面。农村财务是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点,也是农村工作的焦点、农村稳定的热点,应着重在集中核算、逐级审批、定期审计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农村财务管理规范、监督到位、运行安全。1、实行委托代理、集中核算制度。镇设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坚持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