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背景 1.1 职业概况 1.1.1 职业名称 职业指导人员。 1.1.2 职业定义 为社会求职者择业、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招用人才,提供咨询咨询、指导及帮助的人员。 1.1.3 职业等级 1.1.3.1 等级名称 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 1.1.3.2 等级对照 职业指导人员各技术等级与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等级的相应对照: 1.2 职业条件 1.2.1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无噪声。 1.2.2 能力结构 职业指导人员能力结构 1.2.3 文化程度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职业经历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 2 年以上(详见职业指导人员技术等级申报条件和学历要求一览表)。 1.3 培训要求 1.3.1 培训期限 职业指导员、助理职业指导师为200 标准学时;职业指导师、高级职业指导师均为300标准学时。 1.3.2 培训教师 应具有职业指导师、高级指导师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 1.4 鉴定要求 1.4.1 适用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本职业的各类人员。 1.4.2 申报条件(见职业指导人员技术等级申报条件和学历要求一览表) 1.4.3 考评人员构成 纸笔考核按15:1 监考;操作考核应设置考评小组,考评小组规模按每一考位3~5 名考评员配置。 1.4.4 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包括三个方面: ①纸笔考核:书面笔答闭卷考试;②操作考核:可按实际操作、现场问答、模拟演示相结合方式进行;③综合评定:专家结合平时工作成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1.4.5 鉴定时间 纸笔考核 120 min,操作考核 120~180 min。 1.4.6 鉴定场所设备 不小于标准教室面积的考试场地,必要的考试器具。 1.4.7 鉴定比重 纸笔考核、操作考核、综合评定各100 分,满分 300 分。3 项均达到 60 分为合格。如下表: 职业指导人员技术等级申报条件和学历要求 注:满足申报条件之一,即可申报相应等级鉴定。 2.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重要程度指鉴定点所涵盖内容在相应鉴定领域中的重要程度。划分为“核心要素”“一般要素”“辅助要素”三个等级,分别以“X”“Y”“Z”表示。 2.2 基础知识 3. 技能要求 3.1 职业指导员 3.2 助理职业指导师 3.3 职业指导师 3.4 高级职业指导师 4. 比重表 4.1 总体分布 各技术等级鉴定比重的总体分布 4.2 职业道德部分 各技术等级鉴定比重的总体分布 4.3 基础知识部分 各技术等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