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署: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
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同) 万元
年 月 日,目标公司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以 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为基数,按照 倍市盈率对目标公司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简称“ 年公司估值”),引进新股东 、 ;新股东 、 对公司增资人民币 万元
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万元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相当于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前述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按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代其持有该受让股权,甲方亦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下代为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就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代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标的股权及转让价格 1
1 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 %股权(简称“标的股权”),以转让价人民币(大写) (¥ 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受让该标的股权
2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权包括该标的股权项下所有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依附于该标的股权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等相应比例股权所代表之利益
3 转让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1)股权转让前(以工商管理机关登记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1 2 3 (2)股权转让后(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 持股比例 1 2 3 4 1
4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税费,由甲方、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