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份月度会发言 近期在项目推动过程中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在重大项目推动过程中,借壳中标的项目,前期考虑的不够精细、不够缜密、分析不到位,导致后期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分歧
比如礼泉雪亮工程项目虽然已经实现中标,但前期未与视频大数据公司签订合作协议,项目的实施主体不明确,财务收入、财务利润和现金流主体不明晰,导致分公司 10 月份收入确认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下一步,要全面法律规范雪亮工程等重大项目借壳中标相关事宜,不管是内部机构还是合作伙伴,投标前必须要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事项
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合作纠纷,还能有效规避项目合作中产生的风险,保证项目安全,高效运作,避开在项目中标后,由于责、权、利不明晰造成推委扯皮,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2、对项目投标全过程风险预判不到位,遇到突发情况,应对措施不足
近期,公司在雪亮工程、综治视联网建设这一块投标的项目比较多,在投标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不确定因素,在投标前期要预估投标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编制应对预案,确定防范措施,避开因出现疏漏造成阵地丢失
特别是项目中标后竞争对手提出质疑时,提前和招标公司沟通好,解决此类问题应对办法
把危机处理流程化、从而可以在事态出现后更高效、更准确地进行应对
3、中标项目涉及线路建设部分与分公司业务部门前期沟通不够充分导致财务收入确认差距较大
项目中标后,我们在选择将项目归类于专网专线项目还是系统集成类项目时,对于财务收入的确认多少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专网专线项目在财务收入确认时是分期确认,系统集成类可以一次性实现财务收入确认
但是这两个项目类型都需要满足各自的效益要求,即专网专线项目合同签约时间低于 5 年的,项目效益需满足合同期内净现金流为正
项目合同签约时间为 5 年及以上的,项目效益需满足 5 年净现金流为正
系统集成类项目毛利润率不低于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