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文件晋煤地物院发[2024]14 号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院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调动基层和生产一线职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全院实现安全生产,经院 2008 年 3 月 18 日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 附件 2:《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一)》附件 3:《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二)》附件 4:《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表三)》二 00 八年三月十八日附件 1:山西省煤炭地质物探测绘院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惩办法(试行)一、考核对象和范围1、物探一处、二处、三处;测绘一处、二处、测绘中心;工程勘察公司。2、各生产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行政副职(包括物探一处、二处、测绘中心、工程勘察公司主管生产副处长、物探三处书记)是本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二、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分为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两大部分考核指标是指我院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硬性指标,主要考核基层单位年度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起数、性质、类别、经济损失等;工作目标主要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监督检查员配备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配备情况、每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年度安全考核指标和工作目标由院安全委员会制定下达,每年年初与各目标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由院统一组织领导,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其前提条件是生产单位全面完成院下达的经济承包合同定额任务,没有完成院下达的经济承包指标的单位,院不进行其安全奖励考核。1、考评时间及方式(1)考核期限:从上年度 12 月 5 日至本年度 12 月 5 日。(2)考核实行自查自评与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相结合,由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2、考评办法安全考核分为先进、完成安全目标、基本完成安全目标与未完成安全目标四个档次。考核按单位和安全风险系数大小分两类进行。第一类为物探一处、物探二处、物探三处;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