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服务共同进步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制度(2010.10修订)第一章总则1、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每学年举行一次,原则上于学年末开展。根据本办法实施评选,评选出在当年度研究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研究生分会,授予“先进研究生分会”或“表扬研究生分会”称号。校研究生会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单项奖。2、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和“表扬研究生分会”的学院研究生分会应在当年度工作中,按本会的宗旨和职责,圆满完成《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中所规定的相关基本任务,并在学院党委领导和校研究生会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作出突出的贡献。第二章评选内容1、学院研究生分会组织机构建设(10%)2、学院研究生分会承办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40%)3、学院研究生分会参与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15%)4、学院研究生分会本学年度自行举办的各类活动情况(20%)5、校研究生会对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考评(15%)第三章评选办法1、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先进研究生分会”和“表扬研究生分会”的评选采用学院自评+校研究生会审查制,满分100分。即以各学院研究生分会主席为主要负责人,负责各方面的参评和考核工作:(1)收集和整理本学院研分会的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或“表扬研究生分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并将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指定的邮箱或联系人处。(2)负责人有权对整个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提出异议,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情况属实的,对其改正。(3)负责人在参与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具体考核工作中可以对其他学院研分会的工作提出建议,以加强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联系,互通有无,使各项工作能够更好地开展,并为以后的工作留下宝贵经验。2、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表扬研究生分会”的各学院研究生分会,需在进行评选之前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先进、表扬研究生分会奖项申请表》(申请表见附表一),同时附交申报书一份,作为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或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1真诚服务共同进步“表扬研究生分会”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在申报参评“先进研究生分会”、“表扬研究生分会”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提交能证明其制定时间的材料)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对其研究生分会内部组织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相关人员考核制度的材料,并提交《组织机构建设考核得分表》,见附表二;(2)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承办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提交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学院研分会承办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统分表》,见附表三;(3)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参与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情况:提交各项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学院研分会参与校研究生会主办的A类活动统分表》,见附表四;(4)各学院研究生分会在本学年度自行举办的各类活动的相关资料和《学院研分会自行举办活动统分表》,见附表五,列表中要求写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名称或主题等事项;注:请各学院研分会将上述活动的材料(包括策划、通知、新闻报道、研会主页的链接、经典照片2-3张、活动总结等)连同所有列表,以学院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各学院参评的各项工作以在校研究生会备案的工作内容为准,否则不予参评。第四章、评选程序和复议1、评选程序学院研分会自评:学院研分会按照各评选表格(见附表)初步计算学院得分;校研究生会复评:校研究生会对学院研分会提交的自评分进行复核,并对其他相关工作进行考核,以总分排名评选出获奖学院研分会并公示。2、复议公示期内,学院研分会可对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情况属实的,进行相应调整。第五章奖项设置1、“先进研究生分会”:按本评分方法获得北校区总分前四名、南校区总分前二名的学院研分会;2、“表扬研究生分会”:按本评分方法获得北校区总分五到八名、南校区总分三至四名的学院研分会;3、“最佳进步奖”:对比去年成绩进步名次最多的学院研分会;4、实际奖项名额以当年度校研究生会公告为准。第六章附则1、本评选办法是“先进研究生分会”、“表扬研究生分会”评选的指导性文件华南理工大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