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移民(脱贫)搬迁补助的方案 移民搬迁扶贫工作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动精准扶贫的有力抓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X 市发〔201X〕X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深山区、库区、地质灾难频发区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就移民搬迁扶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 20**年起,全市每年力争实施 5 万人移民搬迁打算,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市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难频发区 15 万贫困群众的移民搬迁任务,整体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综合进展力量,让移民群众真正实现"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加大宣扬引导力度,通过政策引导和利益趋向,激发深山区、库区和地质灾难频发区群众移民搬迁的主动性和主动性。敬重群众意愿,让群众自觉自愿接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 (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坚持以自然村或居住点为单位,实行整体搬迁,对贫困程度深、生产生活条件差的居住点,优先支配。搬迁安置以县城(工业园区)集中安置为主,乡镇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辅。 (三)差异扶持、综合推动。整合相关政策,移民搬迁户可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对特别困难的搬迁户,进一步提高建房补助标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气"一对一'帮扶,关怀扶贫对象解决搬迁安置困难和后续进展问题。 (四)统筹规划、稳步实施。科学制定移民搬迁扶贫规划和安置方案,合理确定迁出地范围和搬迁规模。科学选址,配套建设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整合和政策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统筹解决好移民搬迁资金,移民户的建房资金按每人 4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移民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中的特困户实行差异化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5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档立卡中的特困户建房资金按每人 6000 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移民搬迁进城进园、乡镇、中心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费分别按每人 2000 元、1500 元、1000 元的标准赐予补助。要依据 X 国土资字〔2024〕182 号文件精神,落实土地增减挂钩收益支配政策,确保农夫利益。农粮、林业、水利、农网改造等涉农惠农资金,在确保资金性质、用处、管理要求不变的前提下,优先用于移民安置点建设。将移民集中安置点纳入县城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向安置点延长,实现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