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县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XX 县交通运输行业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盐城响水“”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化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和有影响力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经讨论决定,从 2024 年 12月中旬开始至 2024 年春节,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主线,推动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即: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 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专项治理行动期间,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由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对企业自查自纠进行检查督查
第三阶段,对企业在第二阶段截止期前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依据监察执法清单实施精准执法,以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的过硬手段,实现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治理范围 以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路航基础设施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督促全县交通运输所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分工负责如下: (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副局长负总责,运管所牵头
(二)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工作
XX处长负总责,海事处牵头
(三)港口营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 副局长负总责,局港口办牵头
(四)交通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行动
XX副局长负总责,质监站牵头
(五)路航基础设施专项治理行动
XX 副局长负总责,局养护科、公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