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奖励激励制度》XX 公司对于专利的奖励办法(建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本单位的专利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调动广阔员工的积极性、制造性,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产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专利指发明、有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有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有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三条 执行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制造为职务发明制造
职务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参加发明制造活动的员工享有署名权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上述职务发明制造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第二章 专利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共事务部是公司的专利事务主管机构,统一管理公司的专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公司专利相关的标准化文件、制度和流程; 2
负责公司专利的运营工作,包括专利的发掘、管控、评审、申请、审核、答复和日常维护等; 3
负责公司专利奖项、奖金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对接人事部门进行奖金的发放工作
第三章 具体奖励措施 第五条 公司鼓舞发明制造,对于上述职务发明制造,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明人予以奖励: 奖励项目 奖励条件 奖励金额 发明专利 完成申请 收到受理通知书 人民币***元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元 有用新型专利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元 双申专利 根据发明专利标准执行 外观设计专利 完成授权 收到专利证书 人民币***元 第六条 专利申请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发明人,发明人作为公司员工,不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