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鲁 安 监 发 [2024]68 号关于印发
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方法(试行)
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标准(试行)
的通知各市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平安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纺织生产企业平安生产水平,我局会同山东省纺织工业协会组织制定了
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方法(试行)
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机械、轻工等行业平安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鲁安监发[2024]28 号〕的要求,仔细组织实施
二 ○ ○ 七 年 四 月 二 十 三 日主题词:安监 纺织 标准化 通知抄送: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山东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23 日印发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方法〔试行〕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平安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指导全省纺织生产企业开展平安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根底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良的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方法
二、本考核评级方法适用于全省纺织生产企业〔不含化纤生产企业〕
三、全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平安标准化企业〕考核评级,应当根据〞
山东省平安标准化纺织生产企业考核评级标准
〔试行〕〔以下简称
〕的要求,采纳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
其中:根底管理考评局部,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 3%;设备设施平安考评局部,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分类拥有量(H)比例抽样:1
H≤10,抽 100%
10<H≤100,抽 10 台
100<H<500,抽 10%
500≤H≤1000,抽 50 台
H>1000,抽 5%
四、平安标准化企业考